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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鱼台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鱼台县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件材料。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丢失的需提交本人学生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3)要求具有公立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一年以上(含)工作经验的,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的聘用证明并加盖公章。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形式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等)和专业知识,按临床、影像两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鱼台县备案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均可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本人抽签确定面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从事专业年限长短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岗位,如果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人员考务费为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从事专业年限的长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鱼台县备案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鱼台县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的唯一网站,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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