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全国公考交流群(日更课):825845872|微信公众号:展鸿教育|官老师:18969902976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